第214章 520(2 / 2)

  陆小凤依然那么快活,一面吃粥,一面笑道:“对了,街角有家卖鸡爪的……这东西是边角料,登不得大雅之堂,不过短衣帮常去的店子,好味也不少,那东西用一大锅炖了,真是又香又糯……啊,不行了,我去叫两个闲汉来,帮咱们去跑个腿。”

  闲汉,也就是帮闲,就是那种没有正经事儿要干,天天蹲在酒楼门口,有客人来比店小二还殷勤周到,对吃喝玩乐无一不精通的年轻男子。

  这样的闲汉,也多集中在姑苏的几个名楼,名楼店大、人多,店小二难免忙不过来,不够周到。况且这样的名楼时常有外地人慕名前来,外地人不懂本地饮食的精妙,有这帮精通吃喝的闲汉在,也算是能给酒楼带来些不可替代的好处。

  除此之外,在街面上的小娃娃也有爱帮人跑腿买东西的,挣个几个铜板,这样的小娃娃自然不可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多是在街面上开铺子的。

  百花楼的主人花满楼乃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眼睛又盲,自一个人搬出来住之后,便有许多帮闲、小孩时常在这附近晃悠,想着这花七公子眼睛瞧不见,做事不方便,总有要他们跑腿帮忙的时候。

  花满楼贵公子当的久了,也的确没有做什么都亲力亲为的习惯,时常会花钱请这些人来跑个腿。不过他不乐意多理会那些年轻帮闲——这种人可不是单靠得人赏钱为生的,他们大都是想靠着这样的机会结交富家子弟,攀着关系陪着富家子弟去玩乐。

  说白了,这是一群专业的陪玩。

  花满楼又不是纨绔,又不需要陪玩。

  不认得花满楼的人,经常在传得愈发离谱的传闻之中,认为他是个从不拒绝任何人的活菩萨,浑身都散发着“快来宰我”的大冤种圣父气息,但花满楼若真的是这样一个人,也就不可能安安稳稳长这么大,安安稳稳地游

  历江湖、享受生活了。

  因而,在百花楼住的这几年,他倒是和这些街面上的小孩子们关系不错,只可惜去年姑苏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那凶手杀了好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小孩,此后,街面上的孩子都少了。

  所以陆小凤只能去叫附近的闲汉。

  过了一会儿,那闲汉端着满满一大碗卤鸡爪回来了。

  秦蔻这才有空瞧一瞧这种“帮闲文化”中的帮闲。

  这人的模样倒是也很周正,没有秦蔻刻板印象中那种贼眉鼠眼的样子——这也很正常,古代其实是个非常看脸的社会,要当官还得看仪表,长得鬼迷日眼的人,再有才能,也恐怕很少能有机会施展,至于史书之中偶尔会克制的夸赞一句的“美容止”,那都是漂亮得惊天动地的人物。

  这人的衣着也很得体,帮闲不干苦力,不穿短打,反倒是一身长衫,文质彬彬,唯一让人很疑惑的是,他一进门,居然连一个好脸都没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