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102(2 / 2)

  罗宋宋沉默了。

  他总是叫她罗圈圈,一圈圈的漩涡,引诱着她向他卷去。一想到他,所有的回忆都是彩色的,有蓝的天,白的云,绿的草地;他爱穿一件印着机器人的T恤衫,洗到发白的牛仔裤;他有明亮的眼睛,深深的酒窝,宽阔的胸膛,有力的臂膀;他们一起学琴,一起参加比赛,一起上课,一起爬山,一起毕业,然后分道扬镳。

  她流浪时,他翻遍整个格陵找她;她回来了,他没有任何条件就原谅了她;恋爱了,他送她到楼下,总是拉着手不愿离开;他送她台灯,旧钢琴,和她一起钓小卷,喝果汁。

  如果没有孟觉的守候,毫无疑问,她也会变成罗清平和宋玲那样的人。尖酸,刻薄,阴暗,暴躁,不停数落别人的坏话,随意践踏别人的尊严,一辈子活在地狱里被烈火焚烧。

  也许哪一天他将回到那个只有金银色彩的世界里去。他会像孟金贵那样,抹着发蜡,梳一丝不苟的发型,穿登喜路的手工西服,面带虚伪笑容,措辞有礼,心里想的全是利益——她能想象那样的孟觉吗?

  “也许我真的不了解他。”罗宋宋干巴巴地说。

  看啊,她犹豫了。孟金贵心想,人嘛,都是自私的。

  “但我能肯定,我不会离开他。他好,我就跟他一起好;他坏,我就跟他一起坏。”

  “哐啷”一声,罗宋宋转头朝向声音的来源,原来是孟金贵一时失手,茶杯掉在了地上,碎瓷溅到了茶侍的脚背,沁出一颗颗血珠。她惊讶地望着孟金贵,就好像在做梦一样,突然被惊醒,浑然不觉发生了什么事情。

  “很高兴今天重新认识你。”孟国泰沉默了两分钟,看了看表,“也该放你回去上班了。最后我有个不情之请。”

  “您请说。”

  孟国泰很满意。今天的谈话,令他对罗宋宋有了个很好的印象——聪明,但并不咄咄逼人。以她的智慧,不至于猜不到他要说什么,但她没有自作聪明。

  一个自作聪明的女人是很难让人忍受的。

  “今天的谈话只限于这间茶室。哪说,哪止。”

  “是。”

  其实她长得并不难看。孟国泰甚至觉得可以算的上面容清秀。啊,原来是耐看型。这样倒不错,他见过不少女人,年轻时愈是倾国倾城,老了愈是看不得。而她一生都不会有美人迟暮的痛苦。<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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