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迎新晚会32(1 / 2)

 付玉娇没好气地打了一下他的胳膊,林辉只是呵呵笑着。

 有些女孩子就是很奇怪,明明知道跟着林辉这样的人无法长久,知道和他没有未来,但还是会自己扑上去。

 要问她们为什么,可能就是觉得好玩,很刺激。

 她们都觉得好玩比好重要。

 曹旭弹的是一首写暗恋的民谣,烟酒嗓唱出来感觉还挺不错。

 曹旭的音色不太好,吉他也只能算凑合,但还挺有感情的,音准也找得可以。

 所以也不能说差,属于还行的水准,台下也有不少男生在合唱。

 他为了练习这首歌,应该付出了不少时间,就是为了唱给付玉娇听。

 可惜,他爱慕的学姐昨晚已经被做成了泡芙。

 曹旭唱完之后,起身鞠了一躬,台下也响起还算热烈的掌声。

 等他回到后台的时候,付玉娇和林辉正聊得火热。

 曹旭看在眼里自然是不爽的,但也维持着表面的风度。

 公孙瑾看到后台的乐器,不禁有些手痒。

 之前在看着曹旭弹吉他时拨弦的动作,他觉得很不舒服。

 不舒服的源头在于,他觉得曹旭弹得太稀烂了。

 其实作为一个外行人来说,他本不该有这种想法。

 但偏偏公孙瑾的原身在音乐这方面极具天赋,也懂得很多。

 所以公孙瑾只是听了几个音,就觉得一阵不适。

 同时他也很好奇,这具身体,对于音符的掌握,究竟是到了何种程度?

 “这里的乐器,我可以试用一下吗?”

 公孙瑾走到了一把吉他面前,轻声问道。

 付玉娇和林辉都一齐看了过来,有些错愕。

 “公孙,你懂音乐?”

 “之前学过一点。”

 公孙瑾没有否认。

 “这把吉他,是一个学妹的,她刚刚有事,过一会儿回来。”

 “你,小心一点,她脾气不太好。”

 付玉娇有些犹豫。

 “没事,一把吉他而已。她有意见,我就买了。”

 “公孙,你只管试。”

 林辉摆了摆手,很是豪橫。

 公孙瑾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拿起了那把吉他。

 他顿了两秒,突然陷入了呆滞。

 就在手指触碰到吉他的瞬间,肌肉里死去的记忆仿佛在一瞬间苏醒了过来。

 原身无数个日夜里拨动和弦时,手指的锐痛,也在指尖忆起。

 他本以为自己忘了,不记得一点关于原身的记忆,但是没想到,这个身体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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