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34(2 / 2)

  说起大房的人,宋殊眠的脑子里很快便浮现出了那二人的脸来。大哥谢琼择油腻肥胖,上回敬茶的时候见过,眼底一片乌黑,看着确是个重欲之人;而海氏看着她的眼神犀利且满怀敌意,看着也确实是个不太好相与的。

  宋殊眠惊道:“打死通房?是活活打死的?”

  明氏见她这样惊,恐她年纪小是吓着了,只道:“通房虽比普通丫鬟地位高些,但终究是个丫鬟,屋子的主母自然是想如何就如何,打死了也没人能说什么的。”

  《大昭律》中规定一日入了奴籍便是终身为奴。

  丫鬟奴仆的性命在主子的眼里不是性命,若是当家的不喜欢了,不管是发卖抑或者是打死在家中,都不会有人置喙,就连明氏这样和善的也没觉得海氏打死一个通房有什么不对。

  海氏和谢琼择吵了架还能往娘家跑,她能去哪里?所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宋殊眠觉得她如今的处境和丫鬟们没什么两样,不过都是个讨主子欢心的玩样。她虽没入奴籍,但却已身似奴仆。

  她想着往后的事情脸色逐渐发白。

  若是有朝一日谢琼婴烦了她,素来不喜她的长宁公主一定会出来把她像那个通房一样打死的。况谢琼婴阴晴不定,她能受得住一时,难道还能受得住一世吗?

  明氏不知道这件事情给宋殊眠带来了多大的恐惧,吓得她决心想要离了国公府。

  跑是跑不成了,若叫国公府的人给抓回来,惹怒了谢琼婴不说,长宁第一个打死她先。和离呢,若是谢琼婴愿意与她和离呢?毕竟谢琼婴一开始也并非是想要娶自己。

  当初祖母将她送来京都也是想为自己寻一个好的夫家,能够庇护她,嫁给了谢琼婴还不如和离回泉州老家呢,祖母知道了定然不会怪罪她的。

  她越想越是觉得人生有了盼头,忽觉人也清爽利落了起来。是啊,她在国公府整日里头过得憋闷难受,为何就不能离了这处呢。

  太师府内,海氏正在跟自己的母亲哭诉。

  “哪家的丈夫同他一样,竟然这样子不顾妻子的脸面,日日夜夜同那贱人在床上行欢/好之事,他不害臊我还害臊呢!”

  海氏身着一身墨绿长衫,她生得中规中矩,不算多么出色,或因为生得一双倒三白眼,这会说这话的时候整张脸看上去有些阴狠。

  海母这会正抱着外孙女芬姐儿逗弄玩耍,听了这话只是轻抬眉梢说道:“那你也不至于打死了她,这不是上赶着惹了你郎君生厌吗?到时候只管寻个错处由头发卖到下等窑子去,让她日日受那等磋磨蹂/躏,难道不比被你打死来得惨苦?”<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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