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穿成一只猫286(1 / 2)

  奈何儿子不喜欢,她也不能勉强。

  只是可惜了,那些姑娘除了一双小脚外,还真没什么缺点。

  方母道:“不裹脚的也有,娘给你挑个好的。”

  方得权想到牡丹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还十分敷衍,心里也是恼怒的,便决定去相亲看看。

  然而,当他接连相亲数回后,方得权反而越发惦记牡丹。

  和他相亲的女人不是没有美人,但她们都是如同一个模子出来的,端庄腼腆,言谈无味,不像牡丹,虽出身风尘,却饱读诗书,还颇有有见识,更重要的是,她的美貌,看着高贵冷艳,国色天香。

  这些所谓的闺秀,大概唯一胜过牡丹的,大概是年龄了吧!但年龄带给牡丹的并不是衰败而是风情,让男人越发迷醉的风情。

  方得权感慨地吸了一口烟。

  这是从平锦城那边传来的高级货,是妹夫赏给他的,刚开始吸时还不习惯,直到有一次,他在牡丹面前抽这玩意,她下意识的为他点烟。

  抽洋烟、吃牛排、喝红酒、跳交际舞……是这时代年轻人最时髦的生活方式。

  方得权去平锦城吃过一次牛排后,就没了兴趣。

  牛排那么硬,一咬里面居然还是生的,红酒还没他娘酿的糯米酒好喝呢。

  当时他吃得浑身不自在,但他带去的女人,夜总会备受欢迎的舞女夜莺却是很喜欢,一脸陶醉的模样,看他的眼神都柔和起来,含情脉脉,仿佛在看心上人。

  方得权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是贱骨头,上赶着的女人总引不起他的兴趣,明明夜莺更洋气,还会念几句洋文,他想着的却是牡丹。

  回到榴花镇,他和怡红院的那些女人说自己在平锦城喝红酒、吃牛排的事,那些女人都很好奇羡慕,觉得平锦城的生活才是时髦,令人向往。

  只有牡丹不屑一顾,“牛排都没煎熟,一咬都是血丝,洋人就爱茹毛饮血!红酒?那不是葡萄酒么?咱们国家自古就有,真以为喝红酒就代表上档次了。”

  这一刻,方得权觉得牡丹就是他的知已。

  他一直在算计她,希望她放弃罗二爷,投入他的怀抱,他觉得自己甚至可以考虑娶她为正妻。

  为什么非罗二爷不可呢?

  方得权的眼神阴翳,他也不想做得这么绝,可不打碎一个女人的希望,她就不会死心。

  方得权相亲几次后,决定不再相亲了。

  反正相来相去也是那么回事。

  他朝方母道:“娘,别再相看了,你相看的那些姑娘我都不喜欢。”

  牡丹确实不温柔也不善良,更不是什么贤妻良母,如果有机会干掉徐氏上位,她绝对不会手软,可他偏偏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

  方母很不高兴,“得权,你都二十好几了,以前你说要娶个美的姑娘,咱们家那时候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任你挑了,你都不乐意,爹娘还想抱孙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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