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225(2 / 2)
往他面前一坐,愤怒拍床:“发牌!!”
……
后来的后来,菲尔斯做了一碗又一碗……好像真的像嬴舜说的那样:他大哥最爱的事,就是吃。
吃吃吃,怎么不吃死你!!
看着一桌子的汤之类的,菲尔斯有种想暴揍雄虫的想法……在最后一次输了牌之后,他端了两碗汤回来。
一碗汤是古稀自己要的,还有一碗看起来十分奇怪。
古稀问他:“这是什么汤?”
菲尔斯啪的一下愤怒放桌:“送你的!喝死你!”
随后离开了房间。
古稀打牌赢了,美滋滋的就睡了,本来就是为了玩,那汤也都没喝几口,以至于根本没发现最后一碗是掺杂了愤怒和怨恨芥末熬水。
但是第二天醒了之后,他喝了那碗汤,逐渐想起这个过程……慢慢变得无言以对。
两只虫,一雌一雄,喝了点酒之后脱光了打扑克牌,雌虫说「赌注是我赢了你娶我」……然后被他杀了一晚上,换了台子上的那么多碗汤。
这说出去,不被其它虫笑话死?
于是,古稀只是简单的把过程叙述了一下,简便成了:我们昨晚在一起打牌。
秦幼有点诧异。
就,喝了那个酒之后……就在一起打牌吗?
不可能。
秦幼觉得肯定不可能,就像他坚定的认为菲尔斯不会跑丢一样。
就凭对菲尔斯的了解,这只虫虽然看起来老老实实一板一眼的,但是有时候确实是有那么一点雷厉风行的……他不是看着眼前有东西吃而不动口的虫。
除非……这东西有点难咬。
秦幼打量了一下身量矫健修长又高大的大哥……内心:嗯……是有点难咬。
就像他之前在乎的这个问题。
尺寸问题。
大自然的进化是有一定的规律的,即使是身材高度取决了身体零部件大小,但是雌雄之间也会有一定的瓜葛关联,也就是说,雄虫本来就是小的,所以被配对的雌虫,在生理构造上,它也不会太大。
那么……这只雄虫,对菲尔斯来说,可能有一点点难搞。
秦幼觉得自己脑子好像跑到了好远好远的外太空,连忙晃了晃头。
“那个……其实吧,他在这个星球呢,除了我,还认识一个虫。”
“在哪?”
“就是我公司啊,那个布莱恩,之前你们也见过几次,他和菲尔斯之前都是和我一起的好朋友-嘿嘿。”
好朋友。
古稀衡量了一下这词汇的意思……但是来不及多想,就匆匆要了地址,赶往秦幼所说的那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