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chapter 1122(1 / 2)

 周六一早,临城大学追风跑酷社在学校信息大楼前集合,曲子昂点过名、拍完照,一行人出发去坐地铁前往团建目的地——南云山。

 南云山地处临城西郊,算是这个海滨城市少有的自然山林胜地,海拔三百多米,爬起来也没有什么难度。

 山顶有开发很完备的自然公园,也有天文台等景点,社团活动能从学校申请到的经费有限,堪堪覆盖最基本的路费和餐食费用。

 曲子昂专程从徒步社借来了野外露营装备,帐篷、登山包、地垫等,几个女生的登山包里装着较轻的露营装备,男生的登山包里则装着食物和水之类较重的东西。

 程思怡作为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何时参加过这么质朴的活动,刚上地铁,就开始和宋清予吐槽道:“学姐,社团是每年都有这样的拉练活动吗?”

 宋清予递给她一张纸巾让她擦擦额上的汗,说:“每年都有拉练活动,但形式都不一样,都是社长他们策划的,之前两年我周末也要去实验室记录日常数据之类的,没有参加过,这是我第一次参加。”

 “这也是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社团活动,比我想象中的累一点,要不是有你在,我肯定不会报名参加的。”

 宋清予莞尔:“那天就想问你来着,为什么你参加不参加活动要看我?”

 程思怡笑笑:“上次不是和你说了吗,感觉学姐好厉害,是我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言毕,她从登山包的侧袋里拿出水杯,拧开盖子喝起水来。

 其实这不是全部的原因,上次吃饭那会,虽然她神经有点大条,但后来隐隐约约的也意识到她哥对宋清予挺不一样的。

 先是饭桌上吧,她哥平时哪会和不熟悉的女生态度那么好的说话,关心人家饭菜合不合胃口,就算是因为宋清予对她有帮助,但她可不会相信她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让她哥对宋清予笑脸相待。

 再有就是那天她哥送她回家,她随口和她哥说了自己很喜欢宋清予这事,她哥破天荒的表示了赞同,说她上了大学,总算有了点脑子,知道和优秀的人一起。

 天呐,宋清予能从她哥嘴里得到这样的夸奖,那可真是太难得了,学姐这么温婉可亲,学历好,气质佳。和她哥简直就是佳偶天成天生一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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