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理由35(2 / 2)

为了不让自己沦为笑柄,勃朗姆在校内图书馆以及维斯顿区的赛因斯特大图书馆中调查并阅读了大量相关的书籍,他极力的试图去向人证明吸血鬼的存在以表示自己并非故弄玄虚供人取乐的小丑,但成效甚微。

“哟,这不是那个吸血鬼专家嘛。”

走在校园里,甚至会有人如是讥讽,而勃朗姆也无力反驳。

但是随着对吸血鬼的更深入的了解,勃朗姆逐渐被这种被认为是虚构的生物的存在所吸引。

它们有着近乎永恒的生命,却又会被再平常不过的日光消灭。

能够在夜空中高飞却又不能渡水,嗜血且危险却不能进入家宅。

这种矛盾与悖反的美感让勃朗姆为之陶醉。

虽然在那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但是勃朗姆还是深信自己的曾经的所见,他决定要让人们都相信吸血鬼的存在。

但世事并不总是顺遂。

碌碌无为的几年转瞬即逝。

对吸血鬼的钻研并没有给勃朗姆的校园生活带来什么巨大的改变,那个绰号也在短时间内就被人遗忘,年轻人们总是喜新厌旧的,一个不能带来新话题的内容显然也是被抛弃的一部分。

勃朗姆与芸芸众生没什么两样,度过了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涯。

也曾在几个绘画比赛中得奖,但名次并不靠前,谈得上小有名气,但也不能以此致富。

在此之后他的选择或许只能是靠卖画作勉强苟活,如若不然也只能回去继承家业享受朴实无华且枯燥的富裕生活了。

但就在临近毕业之际,他听说了一个新玩意儿---电影。

不用担心生计,没有后顾之忧的勃朗姆没有考虑太多就投身到这个几乎全新的行业中。

现在想来,选择这个职业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甚至不是为了当时自己曾感到狂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年轻人特有的三分钟热度罢了,一种全新的事物摆在自己眼前,而自己又恰好有条件去追逐。

至于吸血鬼,只不过是自己在从事这份职业之后而随便选择的一种题材。

因自己曾经有过了解,所以更适合写成故事,仅此而已。

......

“咚咚。”

再一次的敲门声让老勃朗姆从对往昔的追忆中回过神来,当他从那间通风良好的地下室走上楼梯来到大门口时,他听到了门口年轻人的不厌其烦的声音。

“您好,我是《维瑟斯日报》的记者,方便接受一个采访吗?”

于是他感到更加烦躁了。

他从很久以前开始就不喜欢那群无孔不入的记者们,他们肆意的打听着那些人们不愿意向外人展示的私密,却还自以为是揭露真相的正义,令人作呕。

于是他带着不快狠狠的打开大门,决定怒斥其丑恶的嘴脸再将其驱逐出去。

“......侦探?”

伴随着老勃朗姆有些诧异的神情,大侦探有意堆起的亲切笑容凝固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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