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理由35(1 / 2)

突然响起的敲门声将老勃朗姆绘画的专注打的粉碎,他感到有些烦躁。

老勃朗姆当年是艺术系的优等生,绘画算是熟练工了。

虽然在上学的时候谈不上有多热爱,甚至因为需要进行反复不断且枯燥乏味的练习而有些反感,但在他以导演的身份开始工作之后,绘画反而成为了他用于调解情绪或是逃避现实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拿起画笔就能沉浸其中,时间也悄然流逝,而曾经认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也随之慢慢沉淀下来。

人是一种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不断改变自己想法的生物。

他是在翻阅自己曾经写过的日记时才意识到这一点的。

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现在的这个职业,而自己打交道了半辈子的吸血鬼题材,或者说吸血鬼本身对自己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书页向前翻去,带起哗啦啦的声响。

对了,那是枫月的一个平常的夜晚,而自己的人生也在那一天被改变。

......

那是开学不久后的一个休息日,在和同学的聚餐结束之后年轻的勃朗姆.斯托克独自走在回家的夜路上,回想起刚才同学们艳羡的目光,心情正好。

而帮助他收获这些目光的道具此时也正被拿在他的手中,那是一台崭新的照相机。

与赛因斯特历886年不同,当时的相机只能够拍摄黑白的照片,而且拍摄出来的相片质量也远不及后来,尽管如此,其仍拥有者一般家庭所难以负担的高昂价格,不过这对于勃朗姆来说并算不上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能够在那个时代专心学习艺术的勃朗姆显然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孩子,这个相机就是长辈庆祝他升学成功的礼物。

因为相片的制作过程较为繁琐,所以即使是在刚才炫耀的时候勃朗姆也没有去随便拍点什么,他本来是打算将这第一次的拍摄用于一些静物或者风景,将其制成照片之后作为绘画的参考。

但这个普通且实际的念头很快就被打消了,就在他刚走出这偏僻的巷口时。

前方小路上的那个正在接近另一个人的瘦高身影让勃朗姆觉得很不对劲,但又说不上原由,也许这时候他应该大声喊叫提醒另一个人,又或许他应该尽快离开,但是结果,他只是鬼使神差的举起了手中的相机。

背影、接近、交谈,然后......

他目睹了那个罪恶的瞬间,以及月光下那双猩红的瞳孔与獠牙。

于是他不顾一切的夺路而逃,不知是好运还是单纯的没有被注意,总之那个身影并没有追上来。

勃朗姆上气不接下气的闯进警局,对着值班的警员大声喊道:

“吸血鬼,我看见了吸血鬼!”

原本将勃朗姆当作醉汉或是瘾君子打算直接赶出警局的警员在看到他出示相机后也将信将疑的将其送去处理,同时一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年轻警员自告奋勇的决定跟着勃朗姆去看看现场。

后面的事情我们也已经知晓了。

现场并不存在什么倒地的袭击者与吸血鬼,而经过处理后得到照片也无法作为切实的证据,虽然勃朗姆为了增添可信度而为嫌犯制作了画像,但那过于奇幻的样貌显然并不能够让人信服。

于是兴师动众的勃朗姆的行为最终被认为是哗众取宠且性质恶劣的恶作剧,只落得治安拘留的下场。

回校后每每有人问起原由,在勃朗姆仔细解释之后也往往大肆嘲笑。

恐惧与愤恨,这是勃朗姆对吸血鬼的初印象。

恐惧其夺人性命的危险,愤怒与仇恨其让自己所承受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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