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95(2 / 2)

  风把字挟裹着吹到对岸。

  琉璃瞪大了眼睛看他,一眨不眨,看他的嘴巴又重复了一遍。

  “这太突然了......”琉璃心乱如麻,脸一块白一块红。

  越城插着兜,笑了笑:“还不是怕夜长梦多。”

  他的笑在嘴边苦苦的,眉毛也垂了下来,怕她拒绝。

  琉璃以为他方才是在开玩笑,稍稍松了一口气,只见他挽住她的肩膀,另一只臂膀伸到了花上,变魔术似的变出一枚戒指。

  琉璃以为他方才是在开玩笑,稍稍松了一口气,只见他挽住她的肩膀,另一只臂膀伸到了花上,变魔术似的变出一枚戒指。

  白色的钻戒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琉璃看愣了神,眼底布灵布灵的,莞尔一笑道:“你容我想想。”

  过了几日老爷子派出去的探子回来禀报,说三姨太在外头租了公寓养小鬼,养了有几年了,身上的钱都败光了,不得不去变卖金银细软供着。

  虽说上海的阔太太养小鬼不算什么新鲜事,但像三姨太这样被小鬼吸干榨干的可谓是少有。

  裴秋叹道:“怕就怕三姨太动了真感情,不只是消遣。”

  探子又说,两人在一起有五六年了,男的叫赵兴邦,四十一岁,没有工作,整日不是逛舞厅就是蹲戏园子听戏,不仅衣食住行依赖三姨太,还哄着三姨太拿钱捧戏子。

  老爷子拄着司的克,当着众人的面扬手甩了三姨太一记耳刮子,指着她骂“贱货!”

  三姨太默默受着。

  “出洋相,吾养条狗都比你忠心!”老爷子又骂。

  赵兴邦打扮得很花哨,嘴里更是灌了蜜糖似的哄得娇月拿他一点法子都没有。两人捧得是广和梨园的小生杨水笙,孤儿,原本是叫水生,不出名,赵兴邦欣赏他,劝他将“生”改成“笙”字,以免未来成了角,名字上不了台面。

  水笙幼年习过青衣,成年后转习小生。面孔白净,气质儒雅,倒也不辱了他的名字,如涓涓流水一般柔和。

  有一次娇月在租的公寓里看见兴邦坐在水笙腿上,两人嘴对嘴,眼对眼,两件长衫如蛇一般纠缠不清,当下惊得弹眼落睛,捂着胸口,方知晓这赵兴邦原来是个男女通吃的主!

  水笙大力推开了兴邦,擦着嘴,慌乱的理着衣裳怯怯地看向她,脸忽地涨红,忙道:“你别误会。”

  他有着男子不该有的媚,可他亦有着男子的刚强,他既是霸王别姬里的虞姬,又是玉堂春里的王金龙。<hr>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span>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破镜重圆&nbsp;&nbsp;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