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2(1 / 2)

“那这么说,合着最后冯大师觉得你家这宝贝值不了几个钱?”在一间灯光柔和、音乐优雅的精酿啤酒屋内,万晓玲正陪着马成功借酒浇愁,这在他和孙妍清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尽管每一次马成功都会向她询问一些法务问题,但三杯精酿下肚后,马成功的嘴就像是开闸的洪水——一泻千里、滔滔不绝。

“什么冯大师啊,那是冯大师的儿子,冯小师!”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现在的马成功刚喝了不到两杯,但脸已经红透了,舌头还算利落,但喘息声明显变得粗重起来,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希望自己快一点儿从现实中逃离出来。

“冯小师,亏你想得出来!”只听对面的万晓玲冷哼一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她的内心很是复杂。

曾经那个她在一上小学就表白过的男孩子,后来在上初高中时又总是在成绩上压自己一头的超级学霸,在集体活动中又总能充当显眼包,尤其是在足球赛场上更是博得各年级女生青睐的大帅哥,这么多年却对自己波澜不惊,甚至在和自己同桌的时候都让万晓玲一度产生了自卑感。

一开始她以为是自己不够优秀,于是和他飙着劲儿拼名次。后来上高中后她以为是自己太书卷气,于是开始发挥自己身体上的优势投身班级篮球队,虽然不像马成功那么惹眼,但也算是一个身高1米7的美少女中锋了。同样,为了增加自己的情商和人缘,她也像马成功那样投身班干部的行列,正是在他俩一个班长一个团支书的带领下,他们班在高中三年连续都是优秀班集体,他俩更是一起获得了区级的优秀三好生,而市级三好生的名额当然是花落马成功的头上。也正因为两个人在旁人看来似乎郎才女貌,还一起同桌,所以在外班同学看来都以为他俩有戏,一度还小道消息满天飞,但只有本班同学才感觉他俩肯定没戏,一看马成功看万晓玲的眼神就知道,那是一种熟大发了的感觉,就是那种连种子都熟透了所以没有可能再去发芽——开花——结果了。于是只有跟他们特别要好的几个“自己人”会在暗中替万晓玲惋惜,她在很多男生心目中都是那么的完美,要美貌有美貌,要身材有身材,要聪颖够聪颖,要干练也够干练,她可以为马成功变得平易近人,也可以替马成功打抱不平,但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进不了马成功的专属频道。

大学时她如愿考入了对外经贸大,而他则顺利进入了人民大学,他们高中几个要好的“自己人”经常聚会,这种适度的距离感仿佛一下子加深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如果说同桌时是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反而变得稀松平常,那大学头两年他们每次聚会时还真有心弦拨动之感,只不过对于万晓玲来说这个感觉叫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对于马成功来说这个感觉却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万晓玲会和其他几个同学一起去人大在足球场边给马成功加油助威,看着他驰骋在绿茵场上的身影默默发呆。马成功也会和其他人一起跑去外经贸食堂蹭饭,取笑她换的新发型同时也会大肆赞叹隔壁桌的美女们。

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地溜走了,两个人后来去了不同的国家深造,万晓玲甚至在澳大利亚读完了法学博士才回来。给万晓玲最大打击的并不是她得知马成功和孙妍清相爱的时候,也不是她得知两个人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而是马成功居然邀请万晓玲来做孙妍清伴娘的时候。这连他们几个“自己人”听说后都大感无语的事情,但马成功自己却“只缘身在此山中”。万晓玲最后当然没有去当这个超级电灯泡,找了个借口婉言拒绝了,但这场婚礼她还是咬着牙去了,带着自己心底最美好的祝福。

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并不是自己的所爱另有所爱,而是自己在所爱面前被熟视无睹。

万晓玲端详着眼前这个男人,从外表来看似乎他已经完全不是自己曾经的那个所爱了,在精神上她也感受不到半点儿那个男人原来该有的积极、乐观和勇往直前。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希望能在这种时候多陪陪他,这不正是自己在无数次冷夜孤星下的期盼么?甚至自己每当产生这种想法的时候,心底还会深感几分愧疚。然而当这种机会出现时,她却从未敢主动过,只是默默渴望着他的召唤,即便眼前的男人已经不再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绿茵少年,但每一次和他在一起,又总觉得时间过得好快。此时她喝的仿佛已经不再是酒,而是一种毒药,因为每当她和他分开的时候,自己的孤独与惆怅只会加倍,就好像并不是自己在陪着马成功,而是他在陪着她。

“还是叫‘小冯大师’更好,信则灵,不信则扯……哈哈哈。”马成功一边自嘲地摇摇头,一边大口喝着杯子中的啤酒,精酿的杯子不像一般的扎啤那么大,这一口下去,竟然就把刚才还剩的半杯就给干了。

“你慢点儿喝,到时断片儿我可不管给你弄回去!”万晓玲没好气地说着,但是眼神中却尽显怜爱。

“笑话,你什么时候见过我断片儿?顶多就是半身不遂,你的好我可都记着呢。”马成功就这么语气平常地说着,看也没看万晓玲一眼,只是盯着手机屏幕又点了两杯酒,随后继续开口说道:“本想看看能不能拿这宝贝先换些钱,现在看是没戏了。只能是等真的冯大师回来,看看还能否补救一下我这运气。呵呵,马到成功,马到成功,这‘道’丢了,我这马上哪儿成功去啊?!”马成功说到最后,一脸的苦笑,然后抬手就把面前的杯中酒一饮而尽。

“你喝我的干什么!?”万晓玲皱了皱眉头,刚刚她还在回味马成功说的前半句话,一时也没反应过来对方竟然拿起了自己喝了一半的酒杯。“哎,钱能解决的事儿都是小事儿,大家帮你凑凑,也不是不能解燃眉之急。你这人也真是的,明明就只是想把那东西换了钱给你老婆,却口口声声吓唬她的律师说要让她赔钱,你当人家律师是吓大的呀!话说回来了,你老婆不是也松口了么?只要你去武汉,就能见到小美……”

“呸!她这就是故意,我现在都快上老赖的名单了,过不了多久恐怕连高铁都坐不了,怎么去武汉?她这女人就是故意的!还每周去,她就是赌我去不了!还有,你可别‘你老婆’、‘你老婆’地叫她,我最后悔的事儿就是跟她结婚!八字不合,没办法!”

“哎呀,行啦,你在别人面前装装就完了,在我面前还装!你如果真不在意她,哪会那么气?这么多年,就没看到你对别的女人这么上心过!你俩那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万晓玲说出最后这句“不是冤家不聚头”时,心底不禁感慨:马成功何尝不是自己的冤家呢?

“谁说的,怎么没有?当年我还不是和北大校花差点儿擦出火花来?”马成功说到这里,语气中突然充满了自豪感。

“你说那个陈欣颖啊?人家不是有男朋友么?”

“她男朋友跟我同岁,要不是他们提前一年先认识,还都是北大的——近水楼台,我肯定拿下啊。我那时是不是还蛮有魅力的?”万晓玲看了看得意扬扬的马成功,下意识地翻了个白眼,可是心中却翻腾起青春的涟漪,但没等她回味,马成功又自顾自地继续说,“她和她男朋友是2008年奥运会当志愿者认识的,我和她是2009年60周年国庆阅兵时在学生方阵认识的,就晚了一步。想当初我还真差点儿横刀夺爱呢,不过后来觉得她男朋友也不容易,我记得是学物理的还是数学的来着,难得交个女朋友,嘿嘿嘿……”

“就你厉害,我看人家最终也没看上你,北大新闻系的才女,现在好像还在国外吧?”说起这一段,马成功恐怕自己都不如万晓玲记忆深刻,而对那个北大校花后来的去向,万晓玲更是比马成功还要了解。

“嗯?我不知道,就知道她是去哥大读研,后来就没了联系。怎么你和她有交集么?不对啊,你是去的澳大利亚读博的啊。”马成功一脸的纳闷。

“好了,喝你的酒吧,我看你俩也不适合。人家才女眼可高呢,后来好像和她男朋友最终也还分手了。我这是听跟我一起在澳大利亚读博的同学八卦的,她也是北大新闻系本科毕业。”说着,万晓玲把服务员刚上的两杯酒都往马成功那边推了推。

“你也喝啊,别光看我喝啊!”马成功冲万晓玲努了努嘴。

“你点的这个不是我的菜,况且我还得留着力气拖你回去呢!”万晓玲没有再动酒杯,只是示意服务员给自己的水杯里加满了温水。

马成功见状也不客气,“咕咚咕咚”大口喝起来,“你说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下,我的探望权就不能说让她带小美来BJ么?”

“你想什么呢?首先孩子抚养权归妈妈,这个你已经输了官司。那么人家在武汉有生活保障的情况下有权利带女儿回老家工作生活,那你要想实施探望权当然就只能自己去。你现在不是还没被强制执行什么的么?也不一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我觉得你要真想见小美就去武汉,小美肯定也想你呢!”万晓玲说的这些其实马成功怎么会不知道呢,只不过现在满脑门子官司的他还真是抽不出时间去武汉。“哎哎哎……你别这样啊,哎呦,你这还没喝多呢啊……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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