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义侠(1 / 1)

从前,有一个官员担任畿尉,他傲慢自大,常常负责处理盗贼案件。有一天,一个被指控为盗贼的人被带来,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这位官员独自坐在厅上,突然被告知:“我不是盗贼,也非寻常之人。如果你能帮我脱罪,我将来必有重报。”官员看到这个人相貌不凡,言辞有力,心中已经答应了他,但表面上却假装不同意。

到了晚上,官员秘密叫来狱卒释放了这个人,并让狱卒逃走。第二天,狱中不见了囚犯,狱卒也失踪了,府司只能对官员进行责罚。后来,官员任期结束,过了几年流浪的生活,十分艰难。

他来到一个县,偶然听说县令的姓名与他曾经释放的囚犯相同,于是前去拜访。他通报了自己的姓名,县令大吃一惊,立刻出来迎接,原来他就是那个被释放的囚犯。县令留他在厅中,两人同榻而眠,相处得非常融洽。十多天过去了,县令一次也没有回家。直到有一天,县令回到家中,这位客人去厕所方便。厕所与县令的住宅只隔了一堵墙。客人在厕所里听到县令的妻子问:“你有什么客人,十多天都不回家?”

县令回答说:“我欠这个人很大的恩情,我的性命曾经掌握在他手中,直到今天,我还不知道如何报答。”

妻子说:“你难道没听说过,大恩不用报,何不找个机会下手呢?”

县令沉默了许久,然后说:“你说得对。”

客人听到这些话,回去告诉了仆人,骑上马立刻离开,把衣服都留在了厅中。

到了夜里,他已经走了五六十里,出了县界,在一个村庄的旅店住宿。仆人只是奇怪他为什么匆忙离开,却不知道原因。这个人安顿下来后,才告诉仆人那个囚犯忘恩负义的情况。说完后,他叹息不已,仆人们都哭泣起来。突然,床下有一个人拿着匕首站起来。这位客人非常害怕。那个人说:“我是一个义士,县令派我来取你的首级。刚才听到你的话,才知道县令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否则,我差点误杀了一个好人。我作为义士,不能放过这样的人。你先不要睡,稍等片刻,我帮你取下那个县令的首级,为你洗清冤屈。”

这个人既害怕又羞愧,连声道歉。那位义士拿着剑像飞一样离开了。二更时分,他回来大喊:“贼首来了!”

大家点上火一看,原来是县令的首级。剑客告别后,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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