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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神仙一齐坐在屋檐下,他又拿起一块馒头,余光悄悄瞥了眼看不见神色的神仙,别扭地咬咬唇不知道该怎么吃下去,最终眼一闭心一横就如常地开始狼吞虎咽,只是这一次不好意思再去喝水,他嗓子干的差点喉咙都爆掉。

“天黑了,这样会暖和一点。哎你慢点吃,别呛死了啊!”那戴着妖邪面具的神仙拎出一盏橙黄色的灯,还用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的法术,为他温了一杯热水。

“庙里东南方向的角落有一个洞,不会被发现。洞里比较干燥温暖,如果你不嫌弃,可以去那个地方歇脚。”

他捧起茶杯一饮而尽,明明是饮进喉咙里的温热,可他却觉得全身的疼痛都消了,原来水变热了,就会比冷水多那么多功效。

他握着手里被咬了一半的馒头,连咀嚼的动作都慢了些:“我没有吃过这么好是馒头和热水,谢谢神仙。”

神仙戳了戳他怀里的盘子:“这些才是真正的好东西呢。你不尝尝?”

“我想留起来,分给他们。”他很少和人交流,又没什么文化,想了许久措辞终于能开口给神仙道谢,没想到却来了个灰瞳锦衣的人,神仙看见他,迅速地站起来了。

他笑嘻嘻地,却仍不失礼数地拱手道:“夫子,你怎么来了?不会又换了个人设,要我装你儿子吧。”

来人的灰瞳里好像有很多颗碎掉的馒头,他摇头说:“我来带你走。你刚飞升,不能在下修界用法术,不能插手世事,重则不入轮回灰飞烟灭,你都忘了?”

“我知道,可是……”

“你该走了。”

“好吧。”

神仙朝来人跑过去,把灯放在原地,四周死气沉沉,可他依旧生机勃勃的,临走时朝他笑着挥手说:“洞里存了很多书,把灯挂在石壁上也挺亮,它上面有法术,不会熄。你可以带别人来,但要是再饿了,想吃贡品,得先读个半天书,我会在天上看着,送不听话的小孩去苦海哦。”

他问他:“神仙,以后都见不到你了吗?”

神仙的声音遥遥传来:“好好读书,等你成仙了,我们能天天见。”

他一手握着手中的灯杆,一手碰着温热的瓷杯,看着两人骤然消失在云雾里的身影,出了半天的神。

他本来无处可去,是在茫茫人海漂泊的一棵浮萍。

可今天他重逢了一盏亘古不息的长明灯,比天上的太阳还要亮三分。今夜神仙实现了他两个愿望,这叫连续两次“心想事成”,他发现原来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他从屋檐下站起来,手里紧紧攥着被法术加热过如同刚出炉的美食,一路朝贫民窟里狂奔。

头顶的雨越来越小了。

春天好像要到了啊。

从灰瞳里令人目眩的碎光里走出来,谢玉折突然分不清自己究竟是谁了。

屠汉不好意思地解释着:“别人见我这种长相,都说我是怪物。”

李探微一拍桌子,怒道:“怪物会有这么好看的眼睛?”

“我年轻的时候眼睛受过伤,没钱治病,就变成这样了,要是能早点遇到李大夫就好了啊!”

抚着手上的破串子,李探微怅然地说:“早年我也没行医。那时候以前以为自己会一点武功,就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天底下不公的事情太多了,我这点三脚猫功夫,几天都帮不了一个人,有一次差点死了,还是这串珠子给我挡了灾。”

“我除不了几个妖邪,可百姓大多都会生病,药钱太贵,很多人都负担不起。我就收了心,回来开了这间医馆,反而能救更多的人。”

李探微转头看着谢玉折,问:“对了,你哥哥呢?我新研究了一个方子,给你,或许能治瞎病。”

谢玉折突然激动起来,而后又垂着肩,落寞道:“应该不……李郎中,我会按时为他熬药的。”

李探微再次拍了自己身旁大大的“义”字招牌:“本店分文不取,只为忠孝仁义友爱善良之人看病。所以在我这里治好了病后,要为我打工。”

“你走,小花留下,帮我记账。”

屠汉说,他要杀猪,没时间教孩子,已经给小花约好了教书先生,帮李探微记完账之后,就要上私塾了。从此他要好好读书,未来考取功名,争取报效家国。

所以谢玉折和他们道了别,不再逗留,从偏僻的城镇,来到了这个地方。

站在一座落英漫天的青山之下,周围是皑皑的冰雪,他抬头摇摇往上看,山上种了满树的花,这应当就是北原正中间的春山了。

外面是冰河大雪,可过了一个分界线之后,却突然多了湿泥、花草和鸟雀,整座山和冰原格格不入,像是从另一个温暖如春的地方完整地搬过来了这座山,又用厚厚的屏障将这座山和外面的冰原阻隔住,二者互不干扰,这像是两个世界的景观。

据说曾来到此地的寻仙者从无一人生还,半年前突然衰败凋敝,寸草不生,可这座山分明不是传说的那副模样,反而万物复苏,寒梅盛放。

踏入山中小路时,谢玉折听见,山顶传来了一声悠扬的钟声。

可他仍很顺畅地登上了山顶,这里有一座庙。

刚刷上的朱漆,栩栩如生的脊兽,绣金线的新蒲团,长燃的香烛,不惹一丝尘埃的台阶,金碧辉煌的大殿,千万种妖物静止着的壁画,和笑眯眯的金身佛,这里的一切都像是崭新的。

“我来了。”谢玉折说。

意识恢复的时候, 柳闲觉得这个充满恶意的世界真是糟糕透了。

他抬起头遥遥望着身边虎背熊腰的中年男子,面无表情地问:“夫子,我们现在是在干什么?”

步千秋春风满面, 笑得满脸沟壑纵横,拍着他的背说:“小花,快叫婆婆!”

“小花?”柳闲目瞪口呆地指着自己。

那婆婆笑着拍手, 打趣道:“屠汉,这真的是你亲儿子?”

步千秋很害臊地挠了挠脑袋。

“他娘呢?你长得这么磕碜,哪来的福气能娶到生出这种乖娃的媳妇?”

“爹?”柳闲不可置信地指着步千秋。

步千秋满身的横肉让人见了就怕,硬邦邦的肌肉像是能把人拦腰折断,可他此刻还在那儿害臊。

柳闲迅速地叫了声“婆婆好”,又说“婆婆再见,我要回房读书了”,而后转头就走, 用灵力给步千秋传音问:“我当你儿子多少年了?”

步千秋跟人道了别,悠哉悠哉地跟上他的步子,惋惜道:“你不该清醒过来的。”

柳闲问:“怎么?”

难道他几千岁的人了,还喜欢玩你当爸爸我当儿子的过家家?

啊对,变化身份,游戏人生,步千秋本身就是这样的人。

步千秋说:“我现在的身份, 是你彻底变小失智的那天捏的,已经用了八年了。我享受现在的生活, 也能一直养着你这个儿子,你不该醒过来。”

“夫子, 您别开玩笑……”柳闲无法控制的面部表情里,满是掩不住的震惊和崩溃。

我已经失去意识八年了?还被唯从来不把凡人当人的、至今不知身份的、唯一一个长辈当儿子养?这个一周就要换个身份的人, 竟然已经做了八年的“屠汉”?

“我给你说过假话吗?”步千秋还是那副屠夫形象,粗眉厚唇,身上的围裙沾着猪血,不说话时看着非常渗人,可细看时他的灰瞳一闪一闪,又为他添了几分与之格格不入的书卷气。

他说: “人间百态,体味万般,若都能无忧无虑,当凡人实在比神仙有趣。要是所有孩子都和你一样,虽然变小了,但还是神仙之体,除了智力略有残缺之外,不用吃饭睡觉,不会哭闹撒泼,还会说话,大人说什么就信什么,自己一个人也不会受伤,还总是能被大人找到,人间多美好。我喜欢这种孩子,可惜只有你一个,而你已经醒了。”

不吃不喝不睡觉,没哭没闹还乱跑,原来我这八年是这样一边当傻子一边捱过来的啊。

柳闲惭愧地婉拒了:“以兰亭的资质,完全不够做您的孩子。”

他没有说的是,他认为步千秋和方霁月能成为志同道合的好友。

一个喜欢木偶一样的人,另一个喜欢做人一样的木偶,一个做,一个买,要是合作,就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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