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三个原则(1 / 2)

“我又没有什么神功,好好的观察生活,你就能发现表象下的真相。”

“还是不懂。”简巴郎摇摇头。

“从进庙门的第一刻起,我看到汪和尚穿着一件新衣服。”

“新衣服也很正常啊,谁都可能穿新衣服。”

“这个确实很正常,土匪没有抢他的衣服,他有新衣服那就一定有旧衣服啊,他换下来的旧衣服哪里去了?”

“所以你怀疑他有藏衣服的地方?但他的旧衣服也可能丢掉了呀?旧了坏了就丢掉。”

“他新衣服的袖口,还绣有十二这个数字。”

“能说明什么?”

“说明他穿的新衣服是在一批衣服里的其中一件。”

“不会是碰巧吗?或者是做僧袍的缝衣店的什么特殊标记?”

“碰巧?我也曾经怀疑过,但当我看到他把银元撒进水缸里的时候,我可以确定,一切都不是碰巧。”

“你的逻辑确实很清奇,但事实证明,你的判断是正确的,真是神奇。”

“其实也没什么神奇的,我就问你,你最喜欢吃的是什么?”

“鸡蛋!”

“喜欢怎样做来吃?”

“这个方法可太多了,煎鸡蛋、煮鸡蛋、番茄鸡蛋、糟辣椒炒鸡蛋、水煮蛋、荷包蛋、芙蓉蛋、鸡蛋羹……”简巴郎想象着鸡蛋的美味,每说到一种做法,就留下一打口水,脸上尽是陶醉的神色。以他家的穷,其实很少吃得起鸡蛋,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偶尔能吃一次已经是万幸了,正因为吃得太少,那种味道才那样回味绵长。

“好啦,打住!我们不是研究美味的,那我现在就给很多鸡蛋,很多篮子,让你把鸡蛋带回去,但是路上很不好走,有很多碎石子,如果你摔倒了,所有的鸡蛋都会被打碎,你怎么办?”

“我走路会小心翼翼,我会把每个鸡蛋都看住,要找到这么多鸡蛋太难了!”

“不管你多小心,你都可能会摔倒,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有啦,有啦!我把鸡蛋分装到很多篮子里,这样,即使一个篮子里的鸡蛋倒出来了,其他篮子的里的鸡蛋还在!”

“你终于醒悟了,你能这样想,汪和尚自然也会这样想。”

“和汪和尚有什么关系?”

“哎!”崇义见到过笨的,就没见到过这样笨的,简巴郎就不知道换个脑筋思考一下吗?为什么让他装鸡蛋,他知道不能把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换成了装银元,装贵重衣物,他就不会了呢?罢罢罢,崇义也面对单纯善良的简巴郎,一字一句解释道:“汪和尚不把贵重的东西放在一个地方,就像你不把鸡蛋装进一个篮子里一样!”

简巴郎终于是理解了崇义的意思,点头称是。

崇义踏着夕阳的余光回到了恭水县城,他没有在城市里停留,对他而言,城市是奢侈的,城市不属于自己,比起那些定居在城市里的人,自己是彻头彻尾的城市过客。他快速回到了流浪的白胡子老人留给自己的小窝里。他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着外面夜风的怒号,抬眼望着天上眨巴眨巴的星星,他的思绪跑得很远很远。

辛辛苦苦白忙一场,费劲了心血,整个人被晒黑了,人被磨得老了一圈,但最终却是把最后的一个银元都丢在了路上。一路的凶险,一路的遭遇,让崇义内心里积聚起对现实的不满,对现实社会运行的困惑。有的人,天生就是老爷,含着金钥匙出生,从来不用操劳,就能锦衣玉食,生活优渥;有的人,恃强耍横,恶霸一方,生活也能过得有滋有味;有的人,不可谓不刻苦,最终积劳成疾,但仍然过得穷困潦倒。为什么?为什么?苍天没有长眼睛吗?为什么这样不公平?怎样才能脱离当前的窘境?很明显,再这样下去,未来命运中,只有无边的苦难,而没有任何希望!不管怎样勤奋努力,怎样拼搏奋斗,永远发现不了光明!自己真的没有路可以走了吗?

崇义把不同的人的人生都翻了一遍。比如在老家的方老三,他家有几百亩土地,还都在坝子上,请了长工,收收租子,就可以过好日子了。账房苟辉,长着一双滴溜溜的小眼睛,一看就是对主子谄媚,对下面的劳工凶恶的人,尖酸刻薄,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袍哥六爷钟思盟,还有袍哥镖师罗霄,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风光的时候自然十分风光,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说不定跑滩的时候就遭遇不测了。再说这简巴郎,虽然大脑不是很灵光,但有一身的力气,靠辛苦勤劳,算计着过小日子,也就勉强糊住口。回到自己身上,回到自己当初离家出走的想法,就是要挣大钱,回家修大房子。但出来了两个月,走了这一遭,经历了这么多事,不但黄瓜没有起蒂蒂,连黄瓜种子都弄丢了!现在又回到赤条条的状态,又身无分文了!

老人家啊,白胡子老汉啊,你难道是仙人下凡么?带自己来到这个窝里,给了自己两块银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你能再现身一次么?告诉我,该怎么走下去?未来的路又在哪里?

第二天,崇义没有能按时起床,他不是不想起来,不是不想去干活,不是不想去找生存下去的权力和机会,而是他真的没办法起来,他只感觉到喉咙痒,咳嗽,流清鼻涕,脑袋像有千斤重,根本不听使唤,自己这可怜的脖子,已经承受不起脑袋的重量。不但头晕,还很痛,这种感觉很不好,崇义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烫得受不了,完了,发烧了!

崇义想爬起来,但他终于没有能爬起来,没办法,他只得喝了一口冷水,倒头睡下去。迷迷糊糊中,崇义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死了吗?只是想了一想,他还来不及多想,就又沉沉睡去。不,自己不想死,想好好活着,想活得更好!崇义只要稍微清醒一下,就不断喝水,他走不出去,动不了,只能硬撑着喝水,水是百味药!也只有喝水了!

黑夜过去白天来临,白天又过去了,崇义意识到,自己已经病倒了两天一夜了,这个夜晚注定是艰难的,他虽然没有睁开眼睛,但他似乎清醒了些,难道是回光返照吗?崇义好像听到有人的声音。他努力想睁开眼睛,但眼皮是如此沉重,以至于像千斤重担,压得睁不开来。他侧耳倾听,但他没有听到丝毫的声音。不过,很快,他就确信确实是有人,一双大手捏住自己的两颌,强迫自己张开了嘴巴,他给自己喂了些粥。

崇义虽然烧得迷糊,但他肚子其实是饿的,当那一口白米粥顺着嘴巴流下去以后,崇义感觉到了自己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渴望着食物和营养的滋润,他竟然不由自主地张开大嘴,想吞下更多的白米粥,对他来说,这就是救命的灵丹妙言!喝了一会粥,还有人给自己灌了几口苦汤,有点苦,嗯,崇义心里想到,但他现在不觉得苦,他反而觉得这中药汤异常甘甜。这个晚上真是开心,不管是白米粥还是中药汤,崇义都喝了个够!崇义心想,一定是白胡子老汉回来了!嗯,他真是好人,把自己从死神那里拉回来啦!崇义似乎突然之间又充满了力量,那天回来时候的阴霾情绪一扫而空,以后再苦再累,自己也要挣钱,要好好地报答这个善良的白胡子老汉。崇义觉得十分惭愧,自己得到了他的这么多恩惠,但是,现在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呢。嗯,以后的日子还长,还有时间慢慢报答他!

崇义安心地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他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头脑也清醒多了,虽然身体还很虚弱,但已可以慢慢挪动身体了。他打量了一下草棚屋,没有白胡子老汉的身影,没有其他任何人,唯有身旁放着的一碗已经熬好的汤药,还有两个玉米窝窝头。他觉得自己有些饿了,顾不得窝窝头还是冷的,拿起来就啃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就啃了个精光。喝了些药,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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