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马铃薯(2 / 2)

  “您老别想着习惯不习惯的问题,得想想,这些糊糊咱以前,可见都没见过,更别提吃过了。我猜测,这肯定是本地才有的特色,能做糊糊的,肯定是粮食作物。

  这玩意好不好种,产量高不高,才是关键!金银珠宝说白了,没粮的时候,能值几个钱?这能当粮食吃的,咱都得带回大夏去啊!”

  高怀瑜越听觉得越有道理,听到最后还坐直了身体,目光灼灼的看着黑娃。

  黄尚书愣愣的,他以为,他这大半年也算了解一些忠勤伯,可没想到,忠勤伯居然比他想的还要有远见。

  “这,这,咱们大夏也能种?这里离咱们大夏,何止十万八千里远啊!”没有种地经验的黄尚书,也犯了难。

  “咱们大夏土地那么宽广,总能找到适合种这些粮食的地儿,多种一种粮食,多一份保障,这蝗虫,可给咱们造怕了!”

  “伯爷,我替大夏的百姓谢谢您,咱们几人,要么想着交换国书的事儿,要么想着这赚金银的事儿。老夫觉得,您说的这个,比咱们思虑的都强!”

  “这也就是我这饿过肚子的,每到一地儿,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些吃食了!”

  “伯爷,我高怀瑜服气的人不多,你算头几位。尚书大人,咱们以后听伯爷指挥,不管伯爷觉得啥有用,咱们带走就是了!”

  其实真怪不得黄尚书他们嫌弃这些,煮得稀烂的马铃薯糊糊。

  印加人喜欢把新鲜的马铃薯切块后,在陶锅里用水煮得稀烂,最好是成糊糊状。有些连盐都不放,没油没盐,对刚吃到这个食物的人来说,真算不得好吃。

  陶砂锅是他们煮糊糊的主要器具,陶器在印加帝国的烧制工艺非常成熟。

  他们二十人现在住的住所,应该是在皇宫的势力范围,有些类似大夏的驿馆了,一日两餐都是有驿馆的厨子提供的。

  印加人每天吃两顿正餐,一顿在清晨,另一顿在傍晚,都是在没有桌子的地上坐着吃的。

  对于普通平民,他们的饮食主要是素食,马铃薯等根茎类食物就是他们两餐的生活所需。

  肉食里的羊驼、鸭子、豚鼠以及鹿等野味都非常珍贵,只有招待贵客才能吃上。而大夏来的这群人,显然被认为是贵客一列。

  驿馆的厨子,喜欢把待客的这些肉,用香料腌制后,放进石块堆砌并烧热的土灶里,用草和土包覆土灶保温,用余温把肉闷烤至熟。

  黑娃也不喜欢马铃薯只用糊糊的方式食用,他让驿馆的厨子在烤肉的时候,把洗干净后的马铃薯带皮整个丢进去,他们要烤着吃。

  烤熟的马铃薯无论是直接剥皮吃,还是蘸盐吃,都有它本身绵密的口感和香味。大伙儿吃着吃着就习惯了,竟然觉得这马铃薯的味道还不错。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