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致良知88(1 / 2)

次日朝堂上,众臣的争论更为激烈,今日唯一的主角是姚显,他的盟友太常卿像是吃了瞌睡药,半睁着眼一言不发,任由他孤自一人与众臣鏖战。

上一次朝会是太常卿舌战群儒,略带文雅,而姚显没有那么深厚的文化底蕴,他只能拿出疯狗的架势,逮着谁便咬谁。

姚显面目狰狞,言语近乎辱骂,而众臣仍旧陪着笑脸,显然是对他有所顾忌;他是王爷,皇帝的弟弟,这才是他的底蕴所在,远胜于万卷书。

他指责皇家卫队护卫不力,自己险些受伤,也惊扰了圣驾;他痛斥戍卫营无能,刺客竟然在他们眼皮底下逃出城;

他辱骂大理寺是草包营,元同等人已抓进大理寺数日,竟没有任何审理结果;他还指桑骂槐,说有些人老奸巨猾,想明哲保身,若撕破脸,定让其哲不明身不保,捎带脚也把太常卿批了一通。

姚显不怕树敌,以他的身份,朝臣们还不配做他的敌人,他要通过狂吠把心中的愤恨发泄出去。

冤有头,债有主,无主之债便找个主,这才算安心。

循着这个思路,姚显把自己遇刺的孽债推给了元同,那个假冒的护法金刚,那个被他捅了一刀的无名之辈,那个多管闲事的狂妄之徒。

或许二人前世的冤仇太深,或许看到五官端正之人就心生忌恨,或许作为天子的胞弟可无限任性,总之姚显手里捏着元同,不弄死这厮,他就寝食难安。

不过,姚显确实还有个难题,他无法把刺客与元同扯上关系,手中没有任何证据。

于是,他祭出了自认为很是合理的牵强推理—元同等人下狱,刺客到狱中救人,未果后便行刺报复。

他继续推理,如果元同身上那一刀是皇帝刺的,那么刺客的行刺对象便不是他,而是皇帝。

所以,他主张即刻将元同等人当众正法,以震慑叛乱分子,彰显皇家天威。

大理寺卿引用法条—无证据不能随意斩杀犯人。实际上,元同等人并未触犯大秦律法,也不是犯人,按律应该释放。

无理便用权势压,用狂吠争,这是姚显的一贯做法,他要让自己凌驾于律法之上,如此才能消减他心中的愤恨,同时也在泯灭朝堂的良知。

良知为何物?它是修持于心、发乎于心的自性,必是知善知恶、知是知非,然后显乎于言行,而无需思虑。

何为善恶?利万物为善,利万物而不争为上善,利万物而争之为下善;害万物为恶,致万物无以生为大恶,伤及一花一木而不失平衡为小恶。

何为是非?知善而行为是,知恶而不行亦为是;知善而不行为非,知恶而行亦为非。

良知可贵,它需要忍受控制私欲的苦楚,它需强大内心的加持;它是面对利益时对他人的让渡,它是面对淳善而毫不犹豫的践行,它是面对罪恶时对弱者的悲悯,它是发自内心的知行合一。

思而后敢做,才算真良知;于内心隐而不发,只是怯懦的无知。

这煌煌朝堂上,数十个达官显贵中,大都数都是无知之辈,却也不乏有良知之人,大理寺卿刘连便是其中之一。

刘连引经据典,娴熟地运用律法与姚显的狂吠周旋,不卑而有亢,泰然而自若,他并非在力保元同等人的周全,而是不想看到屠戮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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