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县令(2 / 2)

  虞七刀后退两步,识时务的表态,“某不知道李嬷嬷的身份,既然她是李家的逃奴,那就一切都听小郎君做主吧。”

  反正司空从身份上讲,也是他的小主子。主人要做什么,他一个做侍卫的,没有去阻拦干涉的权利。

  司空稍稍有些遗憾,他上下打量虞七刀,直把他看的又向后退了两步,这才转头対凤随说:“我和师父是苦主,李冬月是逃奴,这位……这位大娘是证人。”

  证人是一开始上茶的那位中年仆妇,这会儿人刚醒来,还在地上躺着回魂儿呢。

  虞七刀积极配合,很主动的介绍了一下证人的身份,“她是公爷院里伺候茶水的李娘子。”

  凤随身后一个人咳嗽了两声,补充道:“她叫李春琴。也是李家的人,不过她一直在李冬月的手下,如果是受了李冬月的胁迫,不让她回李家……倒也情有可原。”

  堂屋里已经恢复神智的李春琴听见这句话,立刻泪如雨下,爬起来冲着李骞的方向磕了个头,“奴婢愿意作证。”

  李骞是跟着凤随一起过来的,凤随是骑马,马车的速度要慢一些,所以李骞这会儿才到。

  客院守门的人都换成了凤随的亲兵,没人拦着他,就这么让他带着人进来了。

  小鱼只往堂屋里看了一眼,就冲到一边去吐了。

  李骞身为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一个艺术家,哪怕他在脑海里把仇人凌迟了一遍又一遍,也从没在现实生活里见过这等血腥的场面。

  他的脸色也瞬间变得惨白。

  李骞艰难的把视线从满地的血污之上移开,开始上下打量他的小徒弟。还好,还好,这孩子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没有失去理智,还能条理分明的安排接下来要怎么做,还能想到报官……

  李骞终于松了一口气,“我来写状纸。”

  司空望着他,点了点头,“好。”

  这一状就告到了涿州县衙。

  告官的过程比司空在衙门里经历过的任何一桩案子都要顺利。因为案情实在太过简单直白了。

  逃奴李冬月二十年前拐带自己的主子,逼死人命,然后栖身于慎国公府。多年之后她与国公府的侍卫出门办差,在边城与旧主子的哥哥狭路相逢,被主子的哥哥认了出来。

  与李冬月同行的李春琴也是当年案件的证人,她旁观一切,却因为李冬月的胁迫,始终不敢回主家报信。

  除了证词,李春琴还附上了一份名单,这些都是被李冬月一起拐带出来的李家下仆,目前都还在慎国公府。苦主李骞表示,等他回到西京之后,再另行报案状告慎国公府收留逃奴,逼死人命一案。

  目前,他只告李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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