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两岁之劫(上)(2 / 2)

父亲和母亲结婚时的那套手工打造的组合家具,也真正意义上成为了组合家具,被落在一起塞进了这处住所。

而最为关键的是,设计这套住房的时候,并没有设计集中供暖。

设计师贴心的为住房设计了烟道,目的是为了每户人家都可以自行生火取暖。

这样的取暖方式,最大的弊病是:要想热,就得多烧煤。

可是,买煤得凭煤本。

你家里是光棍一个,还是一家三口,二斤半一块的蜂窝煤,只卖给你一百块。

一块二斤半的蜂窝煤,不闷火的前提下,从引燃到熄灭只能烧两个小时左右。

换句话说,一个月按煤本上限买煤,一天只能烧三四块。

为此,我最好是生在一个双职工家庭里面。

这样一来,白天父母上班,家里不需要点火,晚上回家再生火取暖。

为了能省一点煤,当时几乎每户家庭都在竞赛一般尝试着“压火”。

压火的好处是,晚上火不灭,屋内温度虽然上不来,却一直有口热乎气。

最重要的是,不需要两个小时就起来续一次新煤。

要知道,抽拉炉膛隔板的声音,在那个建筑面积才14平米的小屋里面,异常刺耳。

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午夜。

而压火不好的地方就是,蜂窝煤长时间处于燃烧不充分的状态,如果控制不好,特别容易一氧化碳中毒。

我的父母第一次为人父母,自然很舍得烧煤,因为他们怕我冷。

可他们那时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冷,叫父母觉得我冷。

我被严严实实地包裹在厚重的襁褓之中半年时间,到88开春之后,才被释放出来。

这个时候,早已养好摔伤的奶奶,再次向我父母伸出了援手,要求把孩子送去她那里看管。

父亲把我送到爷爷家的时候,才知道奶奶也通知了我老叔。

我的堂妹也在同一时间,刚好出现在奶奶家。

父亲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他只是惊讶于,曾信誓旦旦的表示自己家也会生儿子的老弟,怎么抱了个女儿回家。

完全没有顾及到,我老叔为什么在孩子过完百天才让孩子露面。

仅仅是因为冬天太冷吗?

在奶奶家的日子其实挺不错,尤其是由身体明显比奶奶更健硕的爷爷看管我,我觉得比在家里好多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奶奶注意到我长时间被裹在襁褓里,腿有点伸不直。

为了帮助自己的孙子获得一个好的腿型,我奶奶用粗布条把我的腿捆了起来。

据说,这是能让孩子腿长得又直又好看的土办法。

由于我离开了家里,母亲为了节省蜂窝煤的用量,在正在搞商品房试点建设的工人新村工地边上,找了个饭店上班。

这个时候的母亲,耿耿于怀的事情,就是爷爷曾经答应为她落实工作的事情。

爷爷刚刚进城,便从自行车厂调任去了农药厂,随后便立即离休。

母亲不清楚这里是否存在利益交换,她固执地认为,是她的公公说话不算话。

如果在“山沟里”的时候给她解决了工作,现在她也会是自行车厂的正式职工。

那样的话,她也就不用出来给人端盘子了。

时间过了一个礼拜,父亲这周休“大礼拜”,有两天工休。

父亲特意没有加班,与母亲一起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共汽车,来到奶奶家看我。

当母亲看到双腿被绑的我的时候,明显有些难以压制怒火。

奶奶很是平静地解释了自己的好意,并表示,他自己的儿子们都绑过腿。

母亲压抑不住愤怒,指责奶奶那是封建迷信思想。

并口不择言地指责奶奶:“你们满族人罗圈腿是骑马骑的,我们家阿福又不骑马,怎么会罗圈腿?”

奶奶没有争辩,因为她会骑马是事实。

而且,在某段特殊的年月,她的民族出身,也确实是她的历史污点。

奶奶固执地把我交还给了母亲,她不肯再替母亲看顾我。

母亲也是一个骄傲的人,她抱着我离去,再次辗转了九十分钟的公交车程。

路上,我们母子因为晕车,吐得稀里哗啦。

回到家以后,母亲洗衣服洗到深夜。

饭店那边只请了两天假,母亲若是在家带我,便要辞去饭店的工作。

母亲思来想去,觉得不应该辞职。

一方面,她舍不得饭店月结的工钱,另一方面,她觉得突然让人家再去招工,人家也会措手不及。

母亲一刻也不肯耽搁,抱着我去找了楼上的邻居。

楼上住得是海叔叔,是厂长的助理。

后来这个工作,好像改叫了秘书。

母亲深夜来寻的,正是这个海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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